各二级学院、部门: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无锡市人民政府奖。根据《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规定和省社科联有关通知精神,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请按照《无锡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附件1)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我院申报时间为:4月20日——5月17日。预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将采用全省统一的网上申报方式,具体操作方式见《无锡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
二、申报材料
1、电子稿:在网上申报时,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申报表》,请申报者自行保存,并在5月1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申报表》(以“作者+单位+成果名称”命名)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附件4)通过OA发送给科技处沈怡玥老师。由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评奖办。
2、纸质稿:
1)《申报表》一式3份;
2)成果3份:
①
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2份(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3份。
② 著作类成果需提供:3份原件;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1份(复印件2份)。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3份。
请将《申报表》(一式3份)和成果(3份)装入文件袋中,并贴好封面(见附件3)。
请申报者于5月17日将纸制稿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市社科评奖办。
3、报送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原件均不退回。
4、如有申报相关的问题,可与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81827962、81827342。
5、“无锡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与“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奖项不兼得,如同一项成果同时申报两个奖项,请务必注明,以便市社科评奖办做好登记工作。
6、按评奖办要求,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我院只可以“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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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