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我市“465”现代产业集群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升级,2025无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无锡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应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国 家战略和省市经 济 社 会发 展重 大 需求 ,依托高校 、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或企业建设,面向前沿科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前沿技术及技术标准研究,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出原始创新性科技成果、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打造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后备队”。
二、申报条件
(一)实验室依托单位应符合以下件:
1.应为在无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三甲医院等企事业单位,支持高校在锡设立的校区申报。
2.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学术特色,相关研究领域或核心技 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原 则上应获得过市级以上或行业领域科技奖励。
3.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共 建实验室 。牵头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与我市1家创新型企业联合共建(必须与我市创新型企业签订市重点实验室的共建协议);牵头单位为企业、医院、新研机构的,须与高校院所有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牵头申报的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 。
4.每家单位限报1家实验室,若申报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
(二)实验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实验室定位应符合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方向应符合指南布局领域。
2.应具各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各等实验条件,科研场地
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物理空间相对集中 。
3.实验室主任应由本领域高水平研发带头人担任,人事关系须在依托单位且在实验室全时工作,申报截止日(2025年11月21日)前年龄不超过 60周岁(两院院士担任的不超过70周岁)。
4.实验室应具备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固定人员20人以上,且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
三、其他事项
1.实验室申报由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其中高校、三甲医院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由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江阴市、宜兴市、新吴区最多推荐12项,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最多推荐10项,梁溪区、无锡经开区最多推荐5项) 。同一实验室只能通过单个主管部门推荐,不得多头推荐;联合共建的实验室,由牵头单位的主管部门推荐 。
2. 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无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见附件) ,根据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书一式7份、佐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最迟于2025年11月17日(周一)15:00送至科技处李明华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
附件:
1.2025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2.无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科技处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