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促进科技创新,提高专利申请质量,避免非正常专利申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专利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专利申请审批管理,专利申请实施OA系统线上申请审批程序。学校师生员工均可将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申请人在OA系统的“审批流程—知识产权申请审批”中提交申请,上传技术交底书、知识产权申请表并选择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初审查其真实性后,报科技处复核,科技处复核通过后交由相应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完成申报工作。
2.发明人应恪守学术规范,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须对申请项目进行详细的文献检索,判断是否具备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对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作预测分析。
3.自即日起,原代理机构苏州中合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的代理协议终止。学校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申请工作由南京擎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和常州市英诺创新专利代理事务所承办。
4.从学校委托代理公司申报的专利,由学校统一结算专利代理费用,如需办理优先审查,相关费用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自主联系外部专利服务机构申请专利的,需向科技处提出申请,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所有职务发明专利均需先在OA中申请办理,由科技处审核给予申请编号后才可由相关代理机构进行下一步申报工作,否则成果不予计算科研业绩分。
科技处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1.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申请表2025(Word格式)
2.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申请汇总表2025(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