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成果发表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A.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 理论著作类: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的理论著作。
2) 通俗读物类:入选全国优秀通俗理论读物的图书。
3) 会议论文类:入选由中宣部或中宣部与中央有关部委联合举办的全国性重大理论研讨会的论文。
4) 理论文章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 《求是》以及《红旗文稿》《理论动态》《马克思主义研究》等重要期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理论文章。所有理论文章须标注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B.申报的成果应当是本省个人或集体的研究成果;合作研究成果应当由本省个人或集体为第一署名人
C.申报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 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2.报送的理论著作、通俗读物、理论文章必须标注“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或“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字样。
3.相关成果如已作为省研究中心课题结项成果或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可参与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但不再重复资助。
4.对于被认定的优秀理论成果资助标准分别为:
1) 理论著作类给予资助5万元。
2) 通俗读物类给予资助3万元。
3) 会议论文类给予资助1万元。
4) 理论文章类:在《人民日报》《求是》发表3000字以上的给予资助2万元,3000字以下的给予资助1万元;《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给予资助1万元,3000 字以下的给予资助5千元;在《红旗文稿》《理论动态》《马克思主义研究》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理论文章给予资助5千元。
5.材料提交要求:
1) 成果相关附件材料请于2025年4月27日(周日)15:00前送至科技处。
2) 填写《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命名改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姓名+成果名称+申报表,通过OA发送给科技处李明华老师。
附件:
2024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
科技处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