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管理办法》(锡城职院字〔2019〕66号)要求,现就校级科研(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范围:2023年度立项在研的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已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结题要求申请办理结题。
2、中期检查内容:在研课题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3、中期检查材料:《校级科研(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1)纸质稿和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 结题工作
1、结题范围:2022年度及之前立项,并已完成《任务书》中约定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
2、结题材料要求:《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5份,单独装订。附件材料(一式1份),A4纸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包含以下内容:封面、目录、课题任务书、研究报告、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和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报送材料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周一)15:00,同时将《校级科研(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和《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结题报告》电子稿(以“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命名)通过OA发送给李明华老师。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李明华老师联系。
电话:83276077;地址:南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办公楼413室。
附件:
1. 校级科研(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
2. 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结题审批表
3. 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技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