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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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管理办法》(锡城职院字〔201966号)要求,现就校级科研(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范围:2023年度立项在研的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已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结题要求申请办理结题。

2、中期检查内容:在研课题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3、中期检查材料:《校级科研(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1)纸质稿和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 结题工作

1、结题范围:2022年度及之前立项,并已完成《任务书》中约定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

2、结题材料要求:《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5份,单独装订。附件材料(一式1份),A4纸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包含以下内容:封面、目录、课题任务书、研究报告、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和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报送材料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114日(周一)15:00,同时将《校级科研(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和《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结题报告》电子稿(以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命名)通过OA发送给李明华老师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李明华老师联系。

电话:83276077;地址:南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办公楼413室。

 

附件:

1. 校级科研(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

2. 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结题审批表

3. 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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