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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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接无锡市法学会通知,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就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进行招标,择优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立项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政法工作部署,牢牢把握“走在全、做示范”重大定位和“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聚焦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并重,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课题类型及资助标准

无锡市法学会2024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

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应从本公告所附《课题指南》相应类型的题目中选定;自选课题自拟题目申报,所有申报的课题经市法学会评审,择优立项。

对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按类型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标准:重点课题8000元;一般课题4000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被评为优秀课题的给予适当奖励。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不少于8千字的研究报告,资助款项在课题结项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下同)负责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含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课题组成员须是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会员。

(二)课题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以外的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三)课题成果形式可以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论文、专著等,应同时提交成果摘要(3500字左右)。

四、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课题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课题,否则申报无效。

(三)重点课题应由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组成课题组。

(四)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五)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六)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

五、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请人按照本《通知》、《2024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2024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二)《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4份,最迟于74日(周四)15:00送至科技处李明华老师处,并将电子文档(Word文档)通过OA发送。

 

 

附件:

1. 2024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 2024年度无锡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科技处

                                                                                                  2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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