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持续加强高职院校科研能力建设,提升高职院校科技创新水平,推进高职院校有组织科研,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 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 和产业技术问题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3年度江苏高等职业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开发中心)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照“四个面向”的总体要求,今年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科技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 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 技术开发中心。
二、申报条件
1.技术开发中心所服务的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对我省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2. 具有明确的行业背景和良好的企业合作伙伴,原则上应与具有较强技术能力且运行良好的企业联合申报和建设,依托单位与合作企业能够落实一定数量的建设及研究开发经费。
3. 技术开发中心应以高职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技术开发及服务、产品研制、工艺革新、成果转化和工程化能力。具备专业理论扎实、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技术带头人,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的技术团队。具备较好的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施和检测、分析及测试手段。
4. 技术开发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和充实提高后,应逐步具备综合性应用技术研发、工艺革新、产品研制及其工程化的能力。能够建设成为高职院校应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
5. 技术开发中心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优先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申报。
6. 2023 年立项的技术开发中心仍采用省立校助的方式,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资助经费。省属高职院校能够从年度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中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其他高职院校能够多渠道落实不少于 30 万元的研究经费,技术开发中心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申报时,有关高校应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技术开发中心研究经费落实承诺证明。新立项的技术开发中心第一建设周期为三年。
三、申报名额及材料要求
1. 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精心优选,每校限报 1项。无符合要求的,可以不申报。
2.已建有省级技术开发中心的高职院校,本次申报的技术 开发中心应与已建的属于不同领域,且固定人员不得重复。
3. 申报单位根据上述领域选择建设项目,填写《江苏高等职业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取得。所有材料(包括正本与附件)均用 A4 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总页数不超过 100 页。
四、立项程序
省教育厅对申报的建设项目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建设项目,省教育厅将批准立项建设,下达《江苏高等职业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请各有关二级学院(部)、部门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并负责人签章后最迟于6月19日(周一)15:00前送至科技处李明华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江苏高等职业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申报书
科技处
202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