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接无锡市档案局通知,根据《江苏省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档〔2023〕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 按照《2023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中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合理确定选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 2 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 1 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
3.可独立申报,也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申报单位应于4月7日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提交,并将已申报项目的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同时送一份至科技处李明华老师处)。我市申报单位的推荐单位为江苏省档案局。
申报联系中有疑问可联系市档案局,
联系人:许琳瑶,联系电话:81828224
附件:
1. 2023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2. 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模板)
3. 项目内容摘要(模板)
科技处
2023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