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接上级通知,现将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 3-5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立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2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网上申报。各高等学校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见附件1)。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首次申报者需要注册自己的账号,注册好后及时与科技处李明华老师联系,以便审核通过。
(二)学校推荐。各申报人最迟于2023年3月17日(周五)15:00前将填写的附件1、2纸质材料(各一份)送至科技处李明华老师处,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按照申报限额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后,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至系统。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要求,对项目系统填报内容及上传材料逐项进行认真审查后,上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项目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请各高等学校于3月28日前完成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申报材料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立项项目,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科技处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
3.科研诚信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