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根据《关于征集无锡市第十二届(2020—2021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锡科协学字〔2022〕32号)通知要求,现将论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范围
申报论文应为自然科学各学科包括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并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两年内发表符合下列条件的论文:
1.在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国(境)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在区域性、省和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的论文;
4.在市、局级以上(含)内部刊物(须有市出版批准刊号)上刊登的论文。
不属于自然科学和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论文不能申报,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论文、专业著作、试验报告以及科普文章、资料汇编、考察报告等也不属于申报范畴。
(二)申报对象
1.凡在无锡地区从事自然科学各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技术应用、科学研究、科技管理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论文申报作者须是该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申报时应是在我市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人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2.网上申报系统所填内容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市科协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实用价值的自然科学类或应用技术类论文;
2.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对无锡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一定指导性的论文;
3.能够指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并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形式
本次论文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形式,请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登录“无锡科协高端学术互动交流平台”(http://www.wuxikx.org.cn),进入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填报。
(二)申报材料
1.按申报系统表式要求填写《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申报表所填写的论文作者必须与论文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参评;有其他通讯作者或者共同一作的,需征求其同意后方可申报。
2.申报论文及相关材料(电子版):
(1)上传论文电子文档(PDF格式);
(2)上传论文所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扫描件;
(3)上传能反映论文成果的检索证明、科研项目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4)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上传会议论文汇编封面和目录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1.各市(县)区的申报论文,由所在地科协负责组织征集工作,通过网上初评并汇总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2.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直接负责自身学科(专业)的论文组织征集,通过网上初评并汇总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3.各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征集工作,通过网上初评并汇总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4.各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无科协的,可由单位内的技术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征集后,按学科(专业)分类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安排网上初评;
5.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申报渠道进行申报,不能多渠道申报,否则不受理其申报。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者在2022年5月23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 5月24日-25日,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五)申报材料要求
初审完成后,请申报者将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论文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等)一式2份,最迟于2022年6月6日(周一)15:00前报送科技处,并将《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分类汇总表》电子稿通过OA发送给李明华老师。
(五)专业分类
论文作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在报送的申报表封面右上角的“所属专业”栏中按以下八大专业分类勾选论文所属专业类别:
1.理学类(数学;力学;物理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
2.农业科学类(农学;林学;畜牧、兽医科学;水产学;食品科学技术等);
3.医药科学类(公共卫生;疫病防控;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护理学;心理学等);
4.土木建筑(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等);
5.机械电气(工程与技术科学;测绘科学技术;矿山工程技术;冶金工程技术;机械工程;动力与电气工程;能源科学技术;航空、航天科学技术;核科学技术等);
6.电子信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等);
7.化工材料(化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纺织科学技术等);
8.综合(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管理学等)。
(六)注意事项
1.论文原文(发表期刊、会议论文集、会议交流论文原稿等)的扫描件只保留题目、关键词、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其它隐去;
2.如原论文为外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中文译名和5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
3.已获无锡市级政府(部门)以上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受理申报;
4.手续不完善,未按规定填写具体推荐意见或过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5.论文作者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6.论文申报不收任何费用。
附件: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分类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