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负责人:
依据《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所(中心)管理办法》(锡城职院字〔2018〕9号)规定,科技处将对2018、2019年立项的研究所(中心)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2018、2019年立项的研究所(中心),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方式
学校根据各研究所(中心)提交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查考核,由学校组织专家依据管理办法规定考核指标,对研究所(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确定考核结论(合格、不合格);组织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材料
1. 2018立项的研究所(中心)进行考核验收,填写报告(包括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研究所(中心)特色发展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成就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不少于1万字)一式5份、《研究所(中心)考核表》(一式5份),并提供佐证材料(一式1份,装订成册)。
2. 2019年度立项的研究所(中心)进行年度考核,按照任务书中的年度工作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研究所(中心)特色发展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成就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重点介绍:任务完成情况(限800字以内);项目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限1000字以内);各成员科研工作开展情况(限1000字以内);下一年度工作计划(限500字以内)。 年度考核成果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请各研究所(中心)负责人将考核所需材料最迟于2021年4月18日(周一)15:00前报送科技处李明华老师,考核表及工作报告电子版通过OA发送。
联系人:李明华 联系电话:83276077
附件1: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所(中心)考核表
附件2:考核名单
科技处
2022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