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推动我市教育科研事业发展,总结和推广教科研工作经验,表彰一批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教育工作者,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精神和《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科院〔2022〕1号)要求,决定同步开展2020—2021年度省、市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市级)
(一)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全市中小学、幼教、职教等从事教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和专兼职教科研人员。
(二)本次评选仅针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内个人的教科研基本情况。
二、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2人,每个二级学院(部)可推荐1人。
三、评选办法
(一)本次评选采用限额申报,差额评选,首轮评选省教科研先进个人,未被推荐参加省相关项目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并入无锡市先进个人评选。
(二)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复审,待省级两项评选结果正式公布后,终审确定市级教科研教科研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申报要求和受理截止时间
(一)由申报个人按《填表须知》(见附件1)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每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经所在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规划办。
(二)申报江苏省教科研先进的个人,要按照江苏省教科院发下的《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科院〔2022〕1号)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填写和材料准备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最迟于2022年3月7日(周一)16:00前将先进个人申报材料送至科技处李明华老师处,同时电子材料通过OA发送。
附件:
1.先进个人申报填报须知
2.2022年无锡市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科技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