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圆满完成学校关于科研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现就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学校科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术交流准备工作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提升整体科研水平,学校拟定于2020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内容、要求另行通知)举办学校首届学术研讨会,为保证会议质量,做好交流研讨,面向全校教师征集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专利)成果。
(一)论文征集
1、会议论文围绕专业学术研究、科研管理理念、科研反思研讨、科研经验交流、科研项目剖析、科研成果分享及科研团队(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撰写。
2、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撰写交流论文,所有在研校级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提交1篇交流论文,交流论文应未公开发表。
3、学校将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对获奖教师给予适当奖励;优秀论文将结集出版或者推荐发表。本次征文将作为在研项目负责人参与学校学术活动进行考核,获奖论文可作为项目检查、结题的依据之一。
(二)科研项目(专利)成果展示征集
1、面向全校教师征集近三年科研项目(专利)成果,每个二级学院(部)推荐2-3项科研项目(专利)成果报科技处,由学校统一制作展板进行展出。
2、学校将开展优秀科研项目(专利)成果评选活动,并对获奖成果给予适当奖励。
学术研讨会是提升教师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活动,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广大教师按要求撰写论文和提炼科研项目(专利)成果。
二、认真做好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
(一)纵向科研项目申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科技处组织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通知,均发布于校园网“OA系统”、“科技管理QQ群”及“科技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近期正在组织的申报项目如下:
1、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和财政厅文件通知,项目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延后至2020年3月10日,目前通知中仍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以2月13日科技处在OA发布的公告为准),在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如果省科技厅和财政厅对项目申请工作安排有调整,科技处将及时通过上述通知渠道发布最新消息。
2、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具体要求同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及专利申报
教师签署完横向课题合同后,办理横向课题立项手续、专利申报进行网上申请,具体办理手续与科技处史娜老师联系。
(三)科研项目结项
该业务目前需线下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校园人员流动、避免人员接触,暂停办理。
三、认真做好产教融合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从实际出发,灵活调整工作策略和工作方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产教融合工作“停课不停合作”。科技处拟于开学初,对各二级学院延迟开学期间的产教融合工作进行检查。
(二)各二级学院在延迟开学期间,精心组织好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拟于开学前完成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遴选办法》、《职教集团建设考核方案》等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继续做好无锡市建设职教集团、江苏省邮政职教集团推进工作;启动数字影视职教集团的前期筹备工作;启动“无锡市校企合作示范组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
四、认真做好日常科研工作
(一)疫情防控期间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申报、科技成果奖励的组织和申报、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均正常开展,科技处全体工作人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工作,全天候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学校科研工作正常运行。
(二)请广大教师通过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科技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尽可能采取网络信息化方式办理。结合实际情况,所涉纸质材料可暂缓提交。
(三)确需现场办理业务的,请相关老师在与科技处相关工作人员沟通的前提下,电话联系确定现场办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