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怡玥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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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学院在职教师和依照职称序列享受岗位津贴的人员

二、统计时段

  201911日至20191231

三、统计要求

1、所有成果必须明确“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无锡环境与工程研究中心”和“无锡高等师范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我院教师为第一完成人(作者)。简称及其他署名不计分。(注:根据《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期刊论文须大于等于两个版面或大于等于3.5千字;编著教材,主编必须为本院教工,如有校外人员参编,各人所承担的工作量须在教材内说明,或者有出版社开具证明,否则,按参编人数平均计算;专著与校外人员合著,所承当的字数须有出版社开具证明,否则,根据排名顺序,按60%30%10%计算。)

2、所有科研成果请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按: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页提供复印件,并准备好原件以备科技处核实;专著、教材请按: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及能反映本人贡献的页面复印件,并准备好原件以备核实;科研项目(课题)提供结题证书或结题报告复印件;专利提供授权页复印件;成果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类实践成果提供相关复印件。统计时间段内发表的期刊论文未收到期刊的可用用稿通知代替,但下年度复查时间内必须提供复印件核实,如若字数、版面达不到要求,将补扣科研分。

3、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请提供检索证明。

4、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以“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库”收录为核实依据。由于近期发表的论文还不能在上述数据库查到,所以请作者对所提交成果的合法性负责。过后如查实属非法期刊,将予以通报。

5、北大核心的划分: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2017年版为准。

四、填写要求

1、个人请填写附件1的个人科研统计表,并在最后一页个人承诺处签名和相关支撑材料一起提交各部门,电子稿由各部门打包发至科技处。个人对所填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乱报、虚报者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并影响本人所在单位的科研考核。

2、各部门请根据部门人员提交的个人统计表进行初审后填写附件2的部门科研统计汇总表。

  以上统计表格请尽量A4正反双面打印1127前将统计表表纸质稿和各项科研成果材料由各部门统一交至科技处(办公楼107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史老师OA信箱。

  附件请至OA下载


 

科技处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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